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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3b2小说网 > 玄幻小说 > 八零换亲嫁军少,撩夫治病样样行 > 第10章 壕气冲天的公公
    许尽欢见他不信自己,无奈摊手,“你我是夫妻,我又不是脑子有病,对你下毒手。再说,我和周青青压根就没见过面,我上哪跟她勾结密谋害你。”

    “高成我懂你的谨慎,但你别冤枉我,我要真想杀你,还需要告诉药里有让你成瘾的成分吗?”

    高成觉得有道理,但他不会轻易相信许尽欢。

    她身上藏着太多秘密。

    虽不知这秘密是否给自己有关,但该有的警觉不能少。

    “最好记住你说的话,要是被我发现你的真正意图,别怪我对你手下不留情。”

    高成扶着墙站起身。

    还是太弱了。

    得尽快恢复巅峰状态,这样的话,也不至于受制于人。

    “日久见人心。”许尽欢不想解释太多。

    跑去洗手间一番洗漱,换上平常穿的衣服,带着高成下了楼。

    高建国还没去上班,在等着喝儿媳妇敬的茶。

    一通折腾后,许尽欢手里多了一个鼓鼓的红包。

    偷偷掂量分量可不轻。

    果然财大气粗。

    高家是嫁对了。

    “谢谢爸。”许尽欢每个毛孔都散发着开心,连高建国都被感染了。

    只觉得自家儿媳妇哪哪都好。

    “你帮阿成脱离险境,我心生感激,这个见面礼不足以表达我的感谢。”高建国看了眼旁边同样笑得见牙不见眼的媳妇。

    把他们商量好的计划说了出来,“阿成能走动,一会你们两个就来咱们家的百货大楼转转,有什么需要的,就跟爸说,通通给你买下来。”

    许尽欢要不是要保持矜持,都能跪下来抱着高建国的大腿,喊他亲爸爸。

    沾染壕气的老公公真是太帅了。

    许尽欢眉眼含笑,开心不是假装出来的。

    一旁的高成从开始就偷偷观察她。

    许尽欢喜欢钱。

    是毫不掩饰的那种喜欢。

    提到钱,仿佛比得到好的姻缘更开心。

    这个年代,大家讲究朴素无华。

    一般人喜欢钱,也会隐藏得很好,不让外人知道,生怕骂他们钱串子。

    有失身份。

    可许尽欢不遮掩,喜欢就喜欢。

    她难道就不怕被人说拜金?

    只是不知为何,高成心脏微微跳动,竟觉得许尽欢爱钱的模样还挺可爱的。

    可爱?

    他陡然一僵,脑子里怎么会冒出这个词?

    一定是他病得太久,没出来透透气的缘故。

    高建国是个哭包,那也仅限于在妻子邬翠梅面前,他除了爱哭,还有个优点。

    那就是心细如发。

    他把高成偷偷打量许尽欢的举动全都看在眼里。

    不由神秘一笑。

    看来,儿子的春天要到了。

    怪不得,他觉得今天的天气都这么好。

    “阿成,你也不能老在家里待着,得走走,身体才能恢复得更快。”

    “知道了。”高成也觉得需要转转。

    他不愿意当个废物。

    要是没有受伤,这会十公里越野都跑完了。

    小两口被“赶出了门。”

    两人乘坐家里的红旗小轿车,赶往百货大楼。

    许尽欢不是没有最好好的车子,但八四年华国万元户不算太多。

    但不代表没有富户。

    在他们小县城出现轿车的概率宛如中五百万那么稀少。

    却被她遇到了。

    她忽然很想知道亲姐姐许承欢,看到她乘坐小轿车会是什么表情。

    惊诧?

    错愕?

    嫉妒?

    应该都有。

    要问她后不后悔,估计肠子都悔青了。

    要真是这样,那就太让她开心了。

    念念不忘必有回响。

    两人刚下了车,抬脚走进百货大楼的大门,老远就听到甜到发腻的声音飘出来。

    “袁朗哥,这辆红色的自行车真好看,你帮我买好不好?”

    人美声音甜。

    这个评价放在许承欢身上一点水分都没有。

    她是真漂亮。

    两姐妹是一母同胞,更是异卵双胞胎,许承欢只比许尽欢大一个小时。

    可许承欢天生就会打扮。

    巧手一描,能化腐朽为神奇。

    就一点不太好,那就是够势利眼。

    “这是沪市产的蝴蝶牌,价格不算太贵,也就一百三十八,这位同志,你媳妇长得漂亮,眼光也好,这辆自行车很配她。”

    听这声音,肯定是售货员。

    在八十年代流行五大金饭碗。

    分别是司机,供销社售货员,邮递员,饭店厨师,电影放映员。

    他们高人一等的职业,会比普通人多了骄傲。

    尤其是服务行业,眼高于顶的很多。

    但也不排除和蔼可亲的。

    就比如未曾谋面的这位女同志。

    想必高家经营百货大楼模式,可能是效仿小日子的八佰伴模式。

    提到八佰伴,就不得不提及风靡全亚洲的经典剧目阿信。

    这个电视剧便是以八佰伴创始人为原型写的故事。

    许尽欢面色如常,为了以防高成摔倒,挽着他的胳膊。

    当然不是情侣之间的那种亲密挽着。

    而是像搀扶病号。

    高成欲言又止,却碍于某种原因,没说出口。

    随着两人往里走,他们更加清晰听到袁朗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承欢,你现在身体不方便,要什么自行车。”

    提到要什么自行车,许尽欢脑子里浮现出本山大叔的卖拐续集。

    她不由偷笑出声。

    “这人你认识?”高成却误会了,从刚才进入百货大楼的时候,就察觉许尽欢的眼里有很多情绪。

    期待,讥讽,甚至还有说不出的复杂。

    他搞不明白,便想着慢慢了解。

    没想到答案就在眼前。

    看来里面的一男一女,是她熟悉的人。

    高成脑子里隐约有答案,却不敢确定。

    因为没看到正面。

    “高成,你不亏是做侦察工作的,这么敏锐。”许尽欢倒没有隐瞒,“里面说话的两人是咱们的姐姐和姐夫。”

    听她语气,似乎有看戏的想法。

    高成竟也很期待与他们见面。

    他也想看看,袁朗到底长什么样,值得许承欢临时背刺亲妹妹,又把高家的脸面当垃圾踩。

    “去看看。”

    两人虽成为夫妻不到两天,却在某些事情上,很有默契感。

    他们闲庭信步往里去。

    自行车销售柜台,许承欢的脸色黑得能滴出水来。

    她深深看了眼红色女士自行车,快速走到袁朗面前,偷偷拽他的衣袖,压低声音问,“袁朗哥,你这么快就厌烦我了吗?”